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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八省市最新高考改革方案汇总,怎么改?怎么考?

点击右边关注→ 许兴华数学 2022-07-17

(许兴华数学/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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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说

根据教育部消息,我国高考改革正平稳有序推进,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从2018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将由各省市分别向社会发布。


01河北省


招录新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从2021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新高考怎么考?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3”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怎么考?


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统一试卷,每门满分150分,共计450分,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外语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


考试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于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02湖南省


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该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纲领文件。方案的发布,将我省新一轮高考改革推进到了新的阶段。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我省《实施方案》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为根本遵循,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高考改革具体任务安排。《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明确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这是方案的主体部分,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主要有四项基本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


具体来说——



一是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二是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三是建立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我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


四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四)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稳妥推进配套改革、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等内容。


03广东省


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省政府今日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9〕42号,下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对于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


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级赋分方法。等级赋分方式是,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 5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据了解,国家根据“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4年上海、浙江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分别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经批准,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我省现行的高考方案在维护教育公平,选拔合格人才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特别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04湖北省


4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我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加新高考。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自2021年起,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05辽宁省


4月23日辽宁省公布了“3+1+2”高考模式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考试科目。从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3)高考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


2021 年、2022年,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从2023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等级分分别计入总成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4)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普通高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选考的重要依据。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5)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赋分规则。每科原始分为100 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 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 35%、13%和2%,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人数。


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分,一分一档,考生等级分排序和原始分排序不变。


(6)改进招生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06江苏省


江苏新高考方案于4月23日正式发布!天天从正在召开的江苏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模式是“3+1+2”,高考总分为750分。


“3+1+2”的“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根据教育部规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


根据时间安排,我省自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我省已经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正在有序推进。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07重庆


4月2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舒立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腾蛟,市教委巡视员邱可,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常明,介绍《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有关情况。《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实施。



据了解,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由“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3”为语数外,“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


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


“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其中:

“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时的考生总成绩。


“合格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学科。

“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


“合格考”中11门学科(除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笔试实行全科开考,每学年组织2次。


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学科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门学科在高二下学期末考试。


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实验实作考查以及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素质测试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


学生不得提前参加各学科“合格考”。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各科目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高考怎么考?“3+1+2”

从文综、理综变为科目组合


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另外一个重点,是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据了解,改革后的高考依旧在每年6月份进行,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学科和“选择考”中的3门学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


“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学科,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阅卷。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6门“选择考”学科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其中,物理和历史为首选学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为再选学科,考生只能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


也就是说,2021年高考开始,高考总成绩的组成科目从“语数外+文综/理综”变成“3+1+2”。


“3”为语数外,“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科目。


“以往,除了语数外必考之外,考生只能选择文综或者理综。现在,文综、理综没了,而是变成了多种科目组合的形式。比如,学生对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地理很感兴趣,基础较好,那么他的‘选择考’科目就可以是‘物理+化学、地理’或者‘物理+思想政治、地理’等组合,可选科目组合较多,但组合选择要对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科要求。”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此一来,学生的选择更多、自主权更大,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学科和优势学科自由组合,获得更好的高考成绩,做到“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有机统一。


怎么录取?总分还是750分

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

分列计划、分开划线


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科“选择考”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每门学科原始分分值均为100分,其中,首选学科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学科成绩以转换分(每门分值仍为10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总分300分。


高校根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择优录取考生。

08福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等,从上述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2)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还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只参加选择性考试。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注重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合格性考试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


(5)考试时间与次数。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高一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6)成绩评定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合格性考试原始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2.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


(2)评价管理。高中学校要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须由学校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账户,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3)评价使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要求以及招生章程,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其使用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自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入学新生起实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对象。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3)考试内容。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高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强化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实践性,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程度,重点考核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均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计算机应用基础合格性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考核方式。


(5)考试时间。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


(6)成绩评定与使用。


合格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满分2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以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作为评估中职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等级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级性考试满分合计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


1.考试科目、内容、时间与成绩构成


(1)科目设置。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3)考试成绩。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转换赋分办法另行公布。


2.选考科目要求。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1.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每门各占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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